丟手機,就是丟了一部份的魂靈。

除非你剛好,命好到丟了剛沒用多久,還來不及讓其中殘留太多回憶的新手機。


「啊噢,手機不見了。」

這是前些天下班後與J去看電影,一陣忙亂後在座位上定下後發現的第一件事情。


想著開場了手機要關靜音,在包包中怎麼翻來覆去,都摸不到,雖然包包中的東西還是很多,但這已經是我帶的"比較小"的包包了,而新換的"比較小"的手機,應該不會像以前那樣,"不小心卡在包包的夾層中"。


被影影稱為垃圾婆的我,常常因為東西太多找不到手機,只好很糗地用公司電話或借用誰的電話,來打手機以找手機,通常其實就是在自己大包的小角落中,或是桌上根本把我整個人遮住的文件裡,氣急敗壞、雙手微抖地撥打後,開始傳出那令人哭笑不得的鈴聲;所以晚上只好借用
J的手機撥打號碼,很不好意思地在電影開場前,衝出外邊,開始試著撥撥看我自己的號碼(我可不想在看休傑克曼還有伊旺麥奎格兩大帥哥的空檔,很尷尬地大臉紅翻找包包),結果打了好幾次都是通了、但根本沒人接,打到後來甚至直接接到語音信箱。


慘了,應該是真的掉在哪裡,然後被人撿到之後直接拔了
SIM卡吧。我灰暗地想著。


才換不到一週的手機。

其實本來沒有想換手機的,但在連某彼岸藝術雜誌記者跟北京某著名編劇,在第一次採訪見面時,都對著我的最老手機,
Nokia3200微笑了半天,「我這是第一次看到比我手機還老的機子哩。」「對啊我也是。」,加上三番兩次那老機子在北京打仗的緊要關頭,險險充電充不進去害我冷汗直流,終於下定決心趁這趟回來時,

換一隻頂上。


在北京時,我手上通常是有三隻手機的。


不是我愛當三槍俠(我也嫌重啊!),但光是台灣就有兩隻門號,用了多年、要改號很麻煩的和信,與貪圖
Emome用網頁發簡訊很方便、還有可以拿來撥通找第一隻門號而辦的中華電信,當然還有內地通行的神州行,一樣是用了好陣子,要換很麻煩,所以我的手機其實很簡單,可以讓我簡單地接聽、跟很快地發簡訊,就可以了。


原來的
Nokia3200便符合這般的需求,尤有甚者,它還有內建的小手電筒!我的媽啊簡直是為了需要在黑嘛嘛的後台摸來摸去的劇場工作者天造地設的嘛。


雖然我也知道,現在手機已經進化成簡直是隨身迷你筆電那樣,就像
Jessica手上的N82,簡直可以讓她隨著手上的小機器,跟遠在法國的阿那答分享囂張蟬聲無時差。


看著漂亮又萬能的
N82,我想了好陣子。


但是我想到之後的生活,咬咬牙還是決定沒本錢迎娶這麼好的美嬌娘。


不是蓋的,在北京如果掉手機,那是全世界最麻煩的事情。


曾經在中關村最熱鬧的地點、當代前邊的天橋,被新疆小孩扒手機,就那麼短短的一瞬間擦身而過,當時很新的
Nokia8210加上人家送的手工銀鏈吊飾,在走到天橋底時,就不見了。


站在北京龐大的天橋底,那一剎那真的只能用萬念俱灰來形容。


在異鄉最無助的時刻之一莫過於掉手機了。真的。真的是那種「在這個城市中,有沒有你都沒差」的荒涼感襲捲而來。


北京的手機號碼比台灣的長上足足 四碼 ,我根本一個號碼都記不住,然後新朋友老情人的簡訊通通都在那裡邊,所有珍貴的令人生氣的回憶也通通都在那裡邊。所有過去、現在,與未來,就這樣不見了。


消失在一個我以為很良善美好的族群手中。


然後最慘的是,我還笨到,跟旁邊的小賣店借電話去報警。


警車來了,可能看我是當年還算稀有的年輕台灣女生,跟我說那一帶很多新疆小孩專偷東西,我那種大咧咧背著背包就跑來跑去,才被偷個手機算客氣的,要找回來?根本門都沒有。


我道謝之後,只好想轉身離開,回公司或哪去想法重辦號碼,結果警察把我叫住,說,嗐不能這樣就算了,這已經有了案底,得回去做完筆錄才算結案哪。然後,警察就把我載到離中關村鬧區約莫有半小時的頤和園分局(天黑荒涼到我以為我是不是碰上假警察真人口販子要把我賣掉了),做了將近一小時筆錄(因為有四份表格,警察根本看不懂台胞證上邊的字,填得超慢,填到後來我都不耐煩,說你要不要乾脆拿一份給我寫?),然後我還得自己摸黑走了半天花上人民幣六七十塊打車回市區。


結果搞得我這個被偷的苦主,很像偷人活該遭報應的。


所以自此之後,不管是美麗的好用的時髦的手機,通通敬謝不敏,而雖然曾經作為
3C產業研究尖端的從業人員,管他幾G或是CDMA,手機只要能講電話能打簡訊就好了,反正我有筆電也有數位相機,其他的功能通通是累贅。


我連
Nokia的貪食蛇都不玩了。


(說是這樣說,不過想想天天大包小包出門的我,可能那樣什麼東西都帶在身邊才是累贅跟超沒安全感的表現吧。)


所以。

考慮了很久,結果最後因為服裝設計育昇手上的小小薄薄機子,完全符合我那「能打能聽能發簡訊」的卑微需求,甚至也有附加小小手電筒的夢幻功能(雖然也有人會批評,螢幕夠亮也可以直接拿來用啊希罕什麼多此一舉的莫名奇妙功能),所以就一時昏頭,為了那隻只能配亞太電信的CDMA,把門號轉去亞太電信了。


這隻
Nokia2510真是不盈一握啊,連我這種手彈鋼琴八度都會酸的哈比人手,握著握著都覺得稍縱即逝;幸運的是,發現覺著掉了手機時,離換機不到一週,所以原來的通訊錄還來不及copy到那邊,所以某程度,所有的換機時間成本加上實際硬體成本(可惡枉我還多買了一套座充加上原廠電池),加起來損失算是小的。


(還有存放在原本手機中,即使變質也捨不得刪掉的簡訊。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拿出來看。或許等到有天可以拿出來做為寫作素材的時候吧。)


至於,在
MSN名單超過五百個、前前後後幾隻機子加起來也超過數百個電話以後,關於更新通訊錄這件事情,我開始變得隨緣了。


換機以後,誰打給我誰就是好朋友;而誰沒有也不須打來,我也不想探問的,就讓伊也一起遺失吧。


移動時代,好朋友們也是隨身移動的。


或許我應該把大學時代用的第一隻手機到現在用的手機(如果還健在沒有被偷或是我自己搞掉的話),排排站好,看看這幾隻手機的通訊錄,誰走誰留,誰遺忘了誰封鎖了,誰在哪隻手機年代加入了我的生命
…..凡此種種,編織出了怎樣的年輪。


想著想著,忐忑不安地看完了電影(還好不是多好看的片),看完我又試著撥打我的手機,還是一樣,乾脆地轉到了語音信箱。


面對美麗的
J,遺失手機的不爽與不安只好通通強裝沒事,但,就像電影《單車失竊記》那般,發現自己重要的物品離開的當下,就算沒有再去偷一台的惡向膽邊生,也一定會有心有不甘的怒從心中起,「撿吧撿吧,拿吧拿吧,哼我那隻是CDMA的機子加上笨亞太的門號,最好你也是心有靈犀跟我用一樣的系統才可以用啦你」,我毒辣地詛咒著現在拿著手機的那個無名氏。


我仍不死心地出來後循來時路,走回到記憶中半途最後接聽
J電話的所在尋找,甚至發現原來東區連隨便一間路邊小店都有四五台攝影機,還可以現場就倒帶蒐證,這年代的步步為營,莫此為甚。


足跡可以錄影,但是過去的記憶好像就沒有那麼容易還原了。


總之,手機還是找不到,即使身上少了幾百公克的重量,卻好像掉了一大塊魂,雖然也想著,啊那是有段時間可以理直氣壯對世界揚言著我要缺席且請包容寬恕的任性了啊,甚至還想,那就可以暫時放過自己,可以順理成章原諒著這個那個好像說好要打來但是卻遲遲未顯示在螢幕上的號碼。


回到家,用家中電話試著撥撥看,還是一樣,語音信箱,就連老媽後來打到家裡,都說打我的手機就進入了語音信箱,內內外外事已至此,看來是非得到此為止了。


於是,我就打去亞太電信想要掛失。

很惆悵啊,換了電信業者的第一通客服電話竟然就是要報失。

但這種惆悵,馬上又被打了半小時還沒接通的怒氣淹沒。

真的很誇張,從免費熱線打到付費專線,就是打不進去,大半夜的,好像全台灣的人都在掉手機或是把客服熱線當成0204了,後來還是上網查到他們的網路部門,打去了用在北京生活的模式大發脾氣,才從網路部門以急件送到行動通訊部門去,不到一刻鐘,主管就打來直接協助我報失了。


(我不禁開始想像起,我的媽啊萬一我是在北京,打這樣的越洋電話只為了報失,光是這報失的成本就高達多少大洋
…..


在前後忐忑不安、又急又氣的四五個小時以後,這個被手機搞砸的晚上,終於暫時塵埃落定(包括預計隔天要浪費時間去辦卡所以取消的一個約)。


但。


我的媽啊我竟然在把事兒辦妥,開始收拾包包拿出電腦時,發現那不盈一握的小手機,竟然好死不死卡在我移動硬碟的套子中,所以也就是說,根,本,沒,掉。


復話事小,慶幸不用小小破財消災再辦新機的欣喜也很快褪去,剩下的疑問卻一直揮之不去:在那謎之般瘋狂尋找的幾小時內,甚至還來不及關靜音的幾小時內,為什麼無論怎樣,就是打不通呢?


同事
S在隔天聽聞後,說,「妳不知道亞太電信是不能單獨存在的門號嗎?」據說亞太電信的收訊之差,電波流動只存在於有默契的人們之間(例如,因為網內互打免費,所以熱戀的情侶們幾乎人手一對門號)。


這是一種合理的物理解釋,但我卻寧可想成,或許是老天爺要放我幾小時的假,要讓所有的找尋、揣測、誤解、編寫與懷念都暫時真空。


或是漸漸收訊不良。


It’s not lost. You’re just not seeing it.J說。


而這,或許也沒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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