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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修曾經說過,恨不得死在台上。
這對有著某種心頭好的人來說,毋寧是種幸福吧。

而勞勃阿特曼的這部絕響,還真的是一個溫馨甜美又不失禮貌感傷的墓誌銘啊。

本來有點不是很想看,因為之前常常被阿特曼伯伯的多頭馬車搞得昏頭轉向,上回又在北京買到盤,總想著有空再看看就好;但因為公司同事臨時有事不能去,因此才剛從金老師家受教回來,本來想在公司繼續摸劇本大綱,卻連泡好的玉米湯都來不及喝完,就被拉著衝往威秀。

在遠遠看到松仁路口那個紅綠燈只剩不到十秒時,我跟拾2互看一眼,就扛著大包小包(丟臉死了還是很瘦的拾2扛我的電腦)拔腿就衝,一路尖叫著,開心地在轉紅燈前最後一秒險險踏上人行道,迎面一個黑衣男子詫異地看著這兩個看起來一副死小孩的瘋婆子,在全台北市地價最貴的街角,披頭散髮地邊彎腰大笑邊擔心起同事有沒有來得及買爆米花。

我卻突然想到,天呀再幾個月我就三十歲了,能這樣大跳大笑,是一種奢侈,還是一種幼稚?

而等到哪天,笑不動也跳不動的時候,我又會如何以怎樣的心情記得這天的這個瞬間呢?

能服老,並且優雅自嘲地服老,真的是一種修為哪。

這部片這次沒有什麼陰謀沒有什麼縝密的算計,跟真實生活中的長壽廣播live秀合作(Vivian說她在Boston的時候真的常常聽那個Garrison Keillor的節目),仍然有著謀殺的情節,卻包裝成對於某種舊日美好時代的緬懷,這次的片子,其實很溫暖,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而且電影真的還是要進電影院看大螢幕才行,聽著梅莉阿姨的歌聲,我想還好還是來了這一趟,不然在家看電視的話,可能就錯過梅莉阿姨的美聲了。(真的是自己唱的耶。)

(不過這片名翻譯是怎麼回事?全家便利商店的廣告洗腦了嗎?)

或許是在銀幕中看過太多人生了吧,總覺得這部片子中的那個硬裝從容的呆瓜偵探,是阿特曼伯伯對自己的某種自嘲。(雖然不是很甘願,看那最後凱文克萊演的呆偵探對著費茲傑羅的頭像說去喝一杯的表情啊。)

但是阿特曼伯伯還是很自在地接受了那個結局,最後那白色風衣的天使出現進入多年後物是人非的眾人之間,鏡頭慢慢在寒風中拉遠,看得出來,他雖然知道早有這一天,卻一點都不焦慮。從容到令人嫉妒的程度。

李國修在京戲啟示錄中說到:「人一輩子能做好一件事情就功德圓滿了!」

想到前陣子幫忙寫東西的《立秋》,原始導演陳奶奶,也是在距離整排沒有幾天時,鞠躬盡瘁,倒在座談會場,說實話,那部戲對我來說重了點(尤其表演與編排方式),但在工作過程中,在影像裡屢屢看見那個陳導演倒下的場景,卻比任何情節與台辭更讓我印象深刻。

能用這樣一部作品作為自己這一輩子的墓誌銘,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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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也是一種幸福。


上週末,跟著社團學長去了一個高中樂隊同吹法國號的朋友的,三十歲生日演唱會。
其實上了大學以後,除了幾次在管院巧遇打聲招呼,我們幾乎沒有聯絡。
嚴格說來,這幾年幾乎是斷了音訊,連點頭之交都算不上。

但是上週接到學長轉來的email,愛唱歌的她,要在EZ5舉辦一場小小的演唱會,作為自己三十歲的生日禮物,還跟創世基金會合作,來的朋友不用付門票,卻要捐款至少一百塊錢給創世基金會,才能入場聽她唱歌。

很有意義,不愧是現在在做行銷的一線商業尖兵。

到場時其實人不少,一百多人在寒風中擠爆了小小的Pub,我跟學長坐在邊邊,端著咖啡啤酒看著場中那些抱著小孩的或是已經有點肚子的,跟我們年齡其實差不多的同輩人們。

曲目其實都是流行曲,甚至還有她的同事與家人唱歌跳舞,沒錯,雖然只是一個水準很高的同樂會,但是看著她唱著當年自己寫的歌,帶著她所愛的所有人陸續上台,在昏黃燈光中,聞著那些人世氣味,一點點眼淚的鹹味一點點鼓譟的菸味,我們還是被感動了。

突然覺得一陣恍然。我轉頭跟台大工管系畢業但現在在寫小說的學長說,「你有沒有覺得我們離現實好遠?」

(至於我的生日呢?嘿嘿。我只能說到時候會在北京,如果順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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