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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單獨跟朋友、拿自己的零用錢、並且還買電影原聲帶卡帶的電影耶。

學長說,這想來是台灣偶像劇的濫觴。

最近似乎吹起了一陣六年級的懷古風,朋友的戲接二連三地開始挖出我們的當年勇來獻寶,從《麥可傑克森》(天啊五年級的嚴肅劇評們請不要那麼嚴肅好不好呀我們真的只是想拿永遠的偶像尋自己的開心)、《宮本武藏》,美麗室友明年要做的《思樂冰跟紅白機》,呱呱呱呱批哩啪啦,我們這些還不到三十歲的所謂大好青年啊,已經開始提前哀悼自己的前中年期。

月球漫步跳得並不輪轉的S說,麥可是八零年代最不正確的文化現象,那七匹狼起碼是台灣這個莫名奇妙的六年級世代的通俗文化啟蒙。

待得我們懂事的時候,那個白衣飄飄吉他敲敲的純情民歌年代早已過去,小劇場在街頭吶喊的衝撞也與我們無關,羅大佑的戀曲一九九零遠不如小虎隊的青蘋果樂園順耳,李宗盛等也賺起了男歡女愛的錢,說是靡靡之音也好,說是經濟起飛社會解嚴也好,我們其實接受的相關通俗文化印記,相較於上一代,是歌舞昇平地許多了。

因此,七匹狼那種自以為瀟灑的叛逆,於今看起來不過是一種想像的漂泊之樂吧,光是拿著盒子,看著星星月亮太陽的大包頭,就已經開始想笑了。

但當年,我們真的曾經為之傾心過呢。

正要開始叛逆的年代,看著那些經過包裝修整的流浪,我們是多麼盼望,也可以那樣騎著哈雷往前奔馳。

結果我們長大了,學會的只有騎著小綿羊。

我們在只能在夜半的KTV,在超過一半的人人唱得陣亡時,點上一首"永遠不回頭",然後神奇地全體大復活,唱得跳上跳下,用那種當年的傾心,提醒我們的確是需要一天睡上八小時的年紀了。

《七匹狼》,青春的鄉愁之始。

附註一:《思樂冰跟紅白機》的文宣:
1983年,水管瑪莉上市,我們在課桌下偷偷交換卡帶。
1984年,大家都看潘迎紫。
1986年,思樂冰成為我們下課後的時髦飲料。
1988年,蔣經國過世,每天升旗都降半旗。
1987年,班上每天都在「哎呀呀」。
1989年,天安門事件,唱著歷史的傷口,我們都哭了。
1990年,對你愛不完,郭富城傳奇。
2006年,沒當過十大傑出青年,公司倒了,房子垮了,股票套牢了,老公劈腿老婆爬牆,教師甄試全省考透透還要扣我18趴!什麼都變了,只有電視機裡的立法院,二十年如一日繼續打架......

附註二:S於《麥可傑克森》演出之後的後記,"激動版":

離《麥可傑克森》演完的那天已有三周之久,終於到該寫寫演出後記的時候了。

其實我大可以搖身一變假裝成評論的語調為這個演出做更客觀的評價,尤其是在看到那些演出以來紛紛出現的正式與非正式言論之後,其中有的是正面的鼓勵,有的是開心的感言,當然更有不表贊同甚至批判意味十足的所謂〝評論文章〞。做為創作者之一的我,從原本的根本不想解釋轉而開始有了一些感觸。但是我該一篇篇地加以回應嗎?尤其是我最有印象的,分別出現在民生報、表演藝術雜誌與典藏今藝術(不好意思,我現在正是在典藏任職)的三篇相關評論,那種以迂談闊論形容會失之偏頗刻薄,以藝術評論稱之又過於抬舉的文章,我真的該加以一一回應〝以正視聽〞嗎?

王嘉明人在紐約駐村,黃怡儒正忙著他的賺錢大事業好補回他上個月的慘烈損失(這次演出他一人不惜血本砸下了二十萬元!),我該在這個時候自做主張為這次演出說些什麼嗎?或許這根本不是為了什麼檯面上的文字而回應的另一篇文字,或許我只是希望這篇文字,能給參與過、經歷過、欣賞過甚至是期待過卻無緣見到這個演出的所有朋友,一個更完整的,關於這個演出的陳述。當然也包括給我自己。

可以肯定的是,「众議院」絕對是個有血有肉、真性情而且愛台灣的團體!這個團體從一開始就沒有要批判過什麼,也從不企圖成為什麼深刻、犀利或者先鋒派調調的神秘組織。「众議院」成員都有大學甚至研究所學歷,但是基本上我們在學的時候實在也沒有真正好好苦讀過什麼哲學、藝術或人文經典,有唸到的恐怕還都是譯本(開玩笑,譯本都唸不完,遑論原典),所以在面對這整個巨大藝術史與劇場史言說傳統的時候,我們從一開始就注定會是這付德行。老實講我們也都曾自許要投身所謂的前衛藝術、實驗劇場創作活動,至少我自己曾經熱血沸騰自比左派青年了好一陣子。也曾經試著努力用功看書與創作,期望自己能有所謂更〝專業〞與〝藝術〞的思想和身段,但這一切都不重要。如今這一切,在完成了《麥可傑克森》這個作品之後,都顯得那麼地不重要了。「众議院」該擔心的,是 《麥可傑克森》之後我們該如何持續做出同樣讓自己這麼滿足的作品。

好煩,那為什麼我今天還會有衝動去生一個關於這個演出的文章呢?「有這個必要嗎?」我問自己。操,其實只是有種隱隱的不爽,不爽那些自以為有個版面篇幅就可以高談闊論的「藝文人」。「藝文人」其實根本不是個實際有效的稱謂,這種說辭只是一種無聊的概括,以方便我們理解那些專寫彆腳文章說三道四的「假文化評論者」。各個引經據典,口若懸河,實則學藝不精,論證毫無邏輯,盡會用一些斷簡殘篇的虛詞。挖咧,好像說得太過火了,其實前面這幾句話跟《麥可傑克森》演出沒有太大關係,只是我壓抑多年的感觸而已。

《麥可傑克森》這個演出,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再沿用任何過往的小劇場言說邏輯去討論,因為只要稍微用心比較就會發現(其實這又可以另外寫一篇了),整個泛小劇場評論的觀念與基礎理論早已落後所謂當代藝術甚遠。在當代藝術都已經在局面上超越了前衛主義傳統的現今,某些所謂的小劇場言說竟仍然活在類似話劇比賽誰比較精采的狀態之中。有些評論甚至會用他們心中的經典去比較現在發生的作品,此「比較」可不是學術上的「比較文學」那種比較,而是一種迂腐心態的對照企圖。先有經典,先有範例,先有完美原型,然後試圖拿新生的現象去核對、檢查與品評。如同品酒大會一樣,評審們心中對美味有著「先驗不可推翻的」絕對定義。這只是其一,其二是在當代藝術走向多元主義乃至全球對話架構時代的今天,台灣小劇場仍然充斥著許多解嚴時代的傳統,需要看到意義,需要明確指涉,需要巨大象徵,需要有對抗的對象,需要可以被幹譙的當權,需要徹底一點的自我反省種種種種巴拉巴拉之類的令人受夠了的自膩想法。那些被政權壓抑過久的人類是值得持續發出聲音的,那些反抗過巨大父權機器的人類是值得我們尊敬的,但是藝術,馬的,不能再由哪一代人來指導哪一代人。《麥可傑克森》已經遠遠脫離小劇場的概念範疇了,它是十足的聲光秀,它是變種的行為藝術,它是遠比小劇場更為激進的一次自我實踐。誰管你自認為的那套文化分析,誰管你要看到更清楚的交代,其實說真的,我最擔心的只是,當關於這個演出的創作自述一說出口,這個演出就徹底破局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了半天,還沒有說到關於這個演出更進一步的創作概念描述(編按:馬的B,相關創作自述詳見九月號《表演藝術雜誌》,已經很有誠意給他說清楚了)。其實根本不該去說,因為他媽的我們真的也不想搞得那麼複雜,觀眾明明都很爽不是嗎?以我個人來說,我只是想模仿麥可傑克森以了一樁心願,演出的同時順便讓「众議院」帶給大家歡笑一籮筐,幹,那有什麼不好?剩下來的什麼創作動機啊,原著精神啊,創作理念啊之類的,幹,不說得比較好,說了就等於破壞了創作活動的本身。因為打從一開始,這徹頭徹尾就是一個會被〝正牌〞藝文青年討厭的行動。那種非得看過幾本卡爾維諾,非得懂點烏茲塔克在幹麻,非得曉得海德格、沙特乃至那超級神話傅科先生不可的〝正牌〞藝文青年;那種非得討厭R& B,非得不屑好萊塢電影,非得對看過的每個展覽或演出有什麼批評的〝正牌〞藝文青年。打從一開始,我們就不想取悅那些死守小劇場或前衛藝術碉堡〝永不凋零〞的〝正牌〞藝文青年;打從一開始,我們的理想對象就只是真的喜歡麥可和懷念八○年代的觀眾;打從一開始,我們就知道哪些人看了會爽,那些人看了會不爽。觀眾的反應,一切幾乎盡在意料之中,而那些令我們出乎意料,看完了演出卻非常開心的〝前輩〞,我在此要大力稱讚一下,你們真的有〝Bad〞喔!

該怎麼辯解,該怎麼說明呢?嘖!煩死了。有人當它是史詩,有人看了淚流滿面(所謂笑中帶淚莫此為甚),有人被眼花撩亂的故事與訊息逗得不亦樂乎,有人盡情於演唱會等級的視聽享受,有人燃起少年般的生命熱情,有人憶起兒時回憶,這些也就很夠了,夠他們回味很久。敘事的串接,符號的相連,歌舞與新聞的拼貼,馬的這些都只是技術性陳述,王嘉明的高明之處可不是這些〝藝評人士〞能夠體會的;比起那些沉醉其中的單純觀眾,戴著藝評眼鏡的這幾位朋友,我只能對你們說聲抱歉,這根本不是一個小劇場演出。說得激進一點,如果可以,我情願這個演出是在美術館發生。於外在形式,它是個演出,然而本質上,我們不妨將它當作是一個以劇場為發生形式的概念藝術,或許以此觀之,那種劇場評論式的姿態和語調就會知所進退了些。我說得還不夠明白嗎?其實連美術館都還不夠恰當,「众議院」應該如黃怡儒所說的:「當然是去拉斯維加斯為當地華人做演出囉!」

對那些喜歡我們的觀眾,我在這裡要說,前面說些什麼真的不重要,喜歡就好,喜歡就好。大家拉斯維加斯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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