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真是都市寂寞人的照妖鏡啊。
前天夜半,品酒會認識的朋友正丟給我一款新台幣六百大洋以下的好酒推薦,突然,一個橘色視窗跳出,是一個只見過一次的名字,姑且,稱他為J吧。

以前在商周時,那時候的同事,因為知道我跑傳產服務組之文化創意產業線,有次非常熱心(過頭地)把她大學時代的男朋友、現職據說是紀錄片導演的J硬要介紹給我認識,(將近二十年以前的大學男朋友喔),後來我們斷斷續續地透過MSN聊了幾次,有次半夜一起吃過一次稀飯,後來都沒見面(我當時在王母的餘威下甚為不正)(現在也沒正到哪裡去)(但起碼沒有海帶髮型),離開商周之後,更沒聯絡了。

我對什麼樣子、什麼職業的男人都沒有什麼預設立場,但我對J,到後來甚無好感。
早在巫雲還在師大路那邊的時候,J就常常混那,有次他在巫雲喝酒喝到天亮,回來上線,是週末的大清早,我正起床振作地寫東西時,宿醉的J突然丟我MSN訊息,早安才講完,就批哩啪拉跟我講一堆我那同事當年的事情(是的,將近二十年以前的事情),什麼她的筆記都是他幫忙的、然後她的腿是他看過最美的等等,害我甚為語塞。
那關我屁事啊,我想。
二十年以前你們之間的舊事,你是要我怎樣反應?一個是我同事,一個是其實根本不熟的朋友,週末一大早就聽這些比掛菜還鹹還老的事情,連早餐的胃口都沒了。
男人言多必失起來,真的讓人很尷尬。

但基於鄉愿或是只是因為懶惰,甚或是只是簡單相信時間可以看清或更易一個人的笨道理,我並沒有刪除或是封鎖J(這也是我MSN聯絡人落落長然後爆五百人的報應),然後,我們五百年沒有聯絡(換算成地球時間,差不多是將近兩年,我離開商周多久,就有多久沒跟他聊。)。
而前天晚上,他又突然丟我,說好久不見。

表面簡單卻餘味不佳的對話,就此開始:(照例,括號是我的內心戲。)

J:好久不見。
令:是,好久不見。(驚!半夜一點!你又喝多了嗎?我不想聽跟我已經沒有聯絡的同事的八卦!)
J:在台北嗎?
令:嗯。(我白痴我應該隨便編個地名!)
J:什麼時候來家裡喝酒啊?
令:?(什麼時候我說要去你家裡喝酒啊?)
J:喝杯紅酒
令:我這週要去北京上海十天。(意思是,短期內我很難有空。)
J:喔 
令:嗯(嗯。)
J:喔。你看了太陽照常升起嗎?
令:有盤,沒看。(還好我有盤!還好我有盤!)
J:精彩。
令:嗯,再看吧。(所以再聯絡吧,拜託。)
J:ok。

(兩分鐘以後)

J:哪天到我家喝酒呢?
令:對不起,我不是說了我最近要去中國?(本人大怒。你是看不懂中文還是怎樣?)(好,那就別怪我祭出牡羊座本色)
我們很久沒聯絡了吧?
我基本上不習慣一下子就去不熟的男生朋友家喝酒。(對!說的就是你!)
想找人喝酒,請你去巫雲找老五。(上次你跟老五講話,我看了你一眼,你根本沒認出我啊。好加在。)
J:抱歉
巫雲老五是我老朋友
令:所以你應該約他(我跟你到底多熟啊?)
J:不想就算了
沒關係
我只是順口邀邀
令:是,感謝你的好意(順口邀邀是要這樣不識相地邀兩次喔?想找人上床請就直說吧。),但也抱歉我不習慣跟人不熟就去人家家喝酒。補祝新年快樂。

然後我就封鎖刪除他了。少見的激烈動作。(我真的還很少封鎖刪除人,頂多就是擱在那七百八十九年不講話。)

是反應大了一點,而S說,只是寂寞罷了。

是,我理解。
我也有如此脆弱跟,或許只是想找人說說話的時候。
但是我不會這麼輕易。管好自己的寂寞是起碼的驕傲。
而,寂寞是原罪,而這城市已經對寂寞的人夠友善了,相對來說。
我們可以有Edith Piaf或是Damien Rice的歌聲,也可以有二十四小時的場所,提供次級、但起碼有總比沒有好的溫暖與群聚;而最濕冷入骨的冬天,即使在沙塵暴的威脅下,也起碼是過去了。

寂寞,請自己控制。

況且解決寂寞的方法,我非常笨地覺得除了用心經營跟身邊的人的關係,別無他法。

就像用心地飲一瓶酒那樣。

飲酒,不是買醉,人跟人之間的關係不是去7-11買瓶玫瑰紅,打開咕嘟一聲,暈乎乎以後醒來一覺就是陽光大亮那樣簡單。

我的酒量不甚佳,是那種品酒會如果五支酒都乖乖喝完,就會大唱《今宵多珍重》的那種量,但我一直記得,小時候外婆有次興致一起,買了一堆葡萄想要自己釀酒,圓潤正好的尺度,洗乾淨了以後,一粒粒擦乾,還要拿著行軍床在客廳攤一夜。
半夜起來,看見月光剛好照入,那躺在塑膠床面上的葡萄,竟泛著玉般的光芒。
即使那是不能飲酒的年紀,卻也從此懂得酒是需要被尊重的。

是溝通的介面,卻不是輕浮的藉口。

或許也是我最近狀況差吧,但是我真的不想當無關他人的天使。
即使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某種自以為是的無助。

但微軟創造MSN,原本應該是讓人們溝通,不是讓人們拿來封鎖用的。
請尊重自己的寂寞,不要讓它肆意在別人的心血上流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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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ao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