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失戀我沒失業我沒失學,我只是想剪頭髮。
真的。僅此而已。真的啦。

高中畢業以後,頭髮就沒有在肩膀以上過。
先前留了兩年多的長卷髮,自從被B雜誌編輯部前同事H笑說,「快去換髮型,我看煩了!」,加上煩到自己亂剪瀏海結果越來越難整理還外加天生自然捲的毛毛蓬蓬,從過年前就開始成天嚷嚷我要剪頭髮我要剪頭髮,嚷到自己都覺得快變成說謊皮諾丘,再嚷下去鼻子就可以長長成給貓磨爪子的棒棒了。

就在年假某日來公司討論完劇本大綱後,我就突然很帥氣地經過松德路的某家髮廊,看看距離打烊時間還有二十分鐘,且剛好裡邊有一個外國人在剪,所以我想應該技術還可以,就問問在門口抽菸的設計師說,還能剪嗎?就這樣衝進去了。

我說,「一,我煩了長卷髮,二,好整理。就這樣。」

我想設計師一定以為我是失戀一時衝動亂來,所以他也就一時衝動給我亂剪了。
當時剛剪完時,因為是有專人幫忙抓幫忙抹髮臘,所以看起來好像還好,結果回家兩天一洗了頭,就開始覺得,狀況不對了。

怎麼回事?後邊的層次打太高,有些頭頂的頭髮竟然會亂翹起來,前邊的瀏海與其說是故意剪得有型,不如說是第一刀不小心剪太高,所以後邊乾脆一起毀屍滅跡,更要命的是,我有,自,然,捲。

所以半夜起來,看見鏡子中那個頭啊,簡直是倒立的鳳梨加上阿福柔犬的混合體。越看越生氣。

在之後曾經求救於Mod’s Hair超有名設計師酒田桑與再次看不順眼髮型等等波折後,我終於火了。

昨日乾脆去一刀剪成其實本來就想剪的妹妹頭。

啊啊啊啊好開心啊,高中畢業以後頭髮再也沒有這麼短過,好涼快呀好輕鬆呀,手一抓到耳下,欸,就沒有頭髮了耶真的沒有又捲又毛又討厭又分岔的髮尾了耶,然後洗頭髮的時候兩分鐘就好,用的量也好少好省好快樂呀,昨天又剛好很熱所以剪完真是涼快呀嘻嘻嘻嘻。

樂得連設計師都說,「妳瘋了。」
總之。嗯。在經歷兩個星期又將近五千塊的成本之後,我終於還是耐不住性子(本想在三十歲生日時在北京剪的),擁有了一個十年以來最短(整理時間也最短)的髮型,請諸位多多批評指教。

B雜誌企劃部前同事J看看照片說,「江青啊妳?」

在咖啡館對坐分食羅勒捲直接目睹的另一個短髮女人,說,「好騷喔!因為是短髮所以不免想到尹麗川的那種騷!」

還有一個人實在是很好很好的朋友K說,「啊!野田惠!(交響情人夢的角色)」(嗚嗚嗚她真的很好),我要去找交響情人夢來看順便看看玉木宏帥哥了。

總之,短髮真好嗚啦啦啦啦。

後記:昨天中午台北三十度,一剪了頭髮今天就變十三度寒流。是怎樣。這就叫做造化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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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ao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